我十二岁那年,我妈的一位朋友,一个著名的女摄影家,搞到天通苑两个“经适房”的指标,一个自用,一个给了我妈。价格是每平方两千六百八十元。面对这张当时还看不出是什么馅儿的巨大的馅饼,我妈举棋不定,兀自嘀咕,买,还是不买?她其实无意征求谁的意见。自从被我爸抛弃,成为了一名弃妇后,她就习惯这样对着空气发问了。每顿饭吃什么她都会问道问道,没人回答,也不影响她履行做饭的义务。但那次她兀自嘀咕的问题,显然比晚饭喝粥还是捞面这类事要重大,如同一个哈姆雷特式的天问。我不忍她过于仓惶,有一嘴没一嘴地应了声:买。一百七十多平,所有手续办下来,不到四十万。
如今,天通苑成了亚洲最大的居住小区,区内有几十趟公交,三个地铁站。
当年我那声无心之“买”,不啻为自己此生发出的最接近真理的一个声音,其意义之重大,从我对那位著名女摄影家复杂的感情上便可见一斑——当我正经懂得了世事艰难后,我改口管她叫“干妈”了。这并不过分,实际上,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在人间复活的救世主,她之于我,就是有着再造之恩。我爱这套房子,我爱天通苑。这爱类似一种宗教情感,是一颗卑微的臣服之心。我知道,我领受了老天过分的优待。不是我配得上这样的优待,那不过是老天以万物为刍狗之余,对人偶尔为之的怜悯恰好落在了我的头上。
现在我竟然要离开这块赏赐之地,因为小邵偷回只猫。
她用一件皮肤衣裹着那个家伙。皮肤衣是我的,早上出门送小邵上班时下起了雨,在地铁口,我脱下来给她穿上了。回来时它的帽子里露出只猫头。
“捡的?”
“你不觉得它像你的儿子吗?你拿你小时候的照片来跟它比比,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嘛。你难道会否认你的眼珠也有些发黄吗?”她一边说一边把猫往我怀里塞。
猫的脸比我拳头大一圈,也许从皮肤衣里完全裸露出来会更大一些。它的神情倨傲,人类中的婴儿如果也长了像它那样一双黄色的眼珠,一定是得了黄疸。它干净极了,像人类中天天修剪指甲的那部分人,显然不是一只流浪猫。
我拒绝抱它。我说:“别塞给我。”
“任性是吧?”小邵挠着猫头说,“它有一个名字,嗯,它叫鲁西迪。你不是喜欢《午夜之子》吗?”
我是喜欢写出过《午夜之子》的鲁西迪,可是我不想跟她怀里的这个“午夜之子”扯上任何关系。
“别闹了,我姓王,它姓鲁,它肯定不是我儿子,你还是打哪儿弄来的还回哪儿去吧。”
“我不会这么做的,你想都别想。我们需要它,它就是老天送给我们的礼物。”小邵对着空气喃喃自语,像极了当年兀自嘀咕的我妈。
她弯下腰将猫放在地板上,帮它脱掉皮肤衣。猫的脖子上系着根皮项圈儿,这证实了我的判断,反正我是没见过系着皮项圈儿的流浪猫。我猜不准以猫龄计它应该有多大,只是觉得它接近人类五六岁的幼童。这可能并不准确,可准不准确真的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我要接受一只猫来做我的儿子。猫认生,畏葸地缩在地板上,看上去竟真的有些像剃掉胡子的鲁西迪。
我用手机给它拍照,没什么特别的意图,不过是如今的习惯性动作。
天光打在地板上,给它银色斑纹的短毛涂上夕阳的余晖。往常的这个时候,小邵应该还在可可喜礼烘焙店的柜台后面系着白色的围裙给顾客包蛋糕。就是说,她回来得早了,这很反常,于是,事情就更像是有所预谋的了。
我从客厅的一头走向另一头。每当心神不宁的时候我就爱这么走几个来回。一百七十多平的面积在北京算得上是一个有力的心理支撑。
天通苑有许多流浪猫和流浪狗,我偶尔也会丢根火腿肠给它们。但这并不表示我愿意收养一只盘踞在我的赏赐之地。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它们,它们会乱翻垃圾,很脏很烦人。天通苑也有许多养猫养狗的业主,他们在清晨和黄昏成群结队地遛猫遛狗,还在微信里组织了不同的群,交流经验,沟通感情,彼此攀比和相互炫耀。如果非要接受一只猫进入我一百七十平的地盘儿,我现在倒是拿不准,它到底是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好,还是从主人眼皮下系着皮项圈儿被偷回来的好。我是有些懵,好像非此即彼,如果非要认领一只猫做自己的儿子,就只有这两个选项。
好吧,我昏头昏脑地认为,那么还是偷来的这只更能令我接受一些。
在房子里走到第三个来回,我的这种想法终于被理性压倒。显然,即便从垃圾堆捡回一只脏猫很恶心,也好过偷回一只皮光毛滑的猫。你明白,我所认为的“好”,是以人类理性中所谓的“正当性”为依据的——它专断地抑制我们本能的好恶,让我们无视垃圾堆的恶臭和窃取某样东西所能带给人的那种原始的兴奋。
那么好了,我得把它还回去——这才是我的愿望,并没有谁勒令我必须收养一只猫!
然而,把猫还回去,虽然能够令我符合“正当性”,令我显得理智而体面,接近人类中那部分天天修剪指甲的人,但此时我并不是非常踊跃地想去这么做。小邵说这只猫是我儿子,说它跟我有着一样的黄眼珠,难道我可以富有“正当性”地粉碎她的谎言吗?谎言粉碎后会怎样呢?最具“正当性”的,难道不是给她弄一个货真价实的婴儿吗?甚至,最好这个婴儿生下来还要立即接受黄疸治疗。这太可怕了。想必小邵跟我的认识相同,否则她也不会使出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我们应该有一个儿子,这是生命的律令,可现实除了有不能偷猫这样的“正当性”,还有生育一个儿子所意味着的那种灾难性重负的“正当性”。我的好运气在十二岁那年被我妈一次性用光了,告罄了,我已经归队,老老实实回到了“刍狗”的行列,不会奢求老天更多的优待。
我从房间的一头走回去,我得跟小邵再谈谈,仿佛真的很有把握说服她一样。
“这么做不合适。真的想要养一只猫,我们可以去买一只。用皮肤衣随便裹一只回来,无论如何,这么做都很不靠谱。”
我真的并不想养一只猫,我最多只愿意给路遇的猫丢一根火腿肠。可现在“养一只猫”好像已经是我们展开讨论的前提了。
“这是老天给我们的礼物。”小邵说,蹲着抚摸猫的肚皮,“——你觉得,老天的礼物是可以买回来的吗?你看,它是鲁西迪,是你喜欢的,它就是我们的儿子——你觉得儿子是可以买回来的吗?”
我蹲在她身边,开始正眼打量这个“老天的礼物”。它的眼睛很大,并且睁得很开,上眼睑像半个纵向切开的杏仁,下眼睑的形状是圆的,眼神明亮而警觉。怎么说呢,不折不扣,的确像是个“老天的礼物”。此刻它的眼珠泛着蓝光。
“你瞧,它的眼珠不是黄色的。”我说,如同找到了反对的依据。
“这是光线变化的原因,还有晶状体什么的原理吧,而且眼珠变来变去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的眼珠就没现在这么黄。它是老天给我们的一个礼物,我们现在,是完整的一家人了。”
小邵略带茫然地看看我,似乎自己也觉得不知所云。我发现她的刘海是湿的。外面可能还在下雨,她用皮肤衣裹猫了,于是淋湿了自己。
猫举起一只前爪拨打她的手,我觉得这货在微微地发抖。
巴别尔没有离开天通苑/1
缓刑/43
势不可挡/71
会游泳的溺水者/109
如在水底,如在空中/147
代后记:对更普遍的生活的忧虑/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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